浅谈工会在非公企业党建中的作用

2019-01-02 09:37:57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建设发展的根本保证。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思考和探讨。

  一、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

  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基本实现了“三年两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但是,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加快,社会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以及WTO规则的相关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从领域覆盖的要求看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覆盖面还比较小。目前,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数占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比例不到1%,党员总数占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到2.7%。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人数偏小、发展面窄的现状,使党组织的工作触角难以向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延伸。

  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劳资关系发生新的变化,由于缺乏载体,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向职工群众直接贯彻;即使建立了党组织的企业,由于实行政企分开,也相应削弱了党组织的领导,影响了党的威信,降低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是WTO的规定和要求

  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外资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难以得到确认,致使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工作难度增加,影响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上述局面,造成一方面党组织难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疾苦,难以听到他们的呼声;另一方面职工群众也难以体会到党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怀和温暖,容易使党与职工群众在感情上疏远、脱节,并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的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配合,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凭借工会组织“平台”

  坚持党建、工建协调发展由于工会组织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党组织具有内在的天然的联系。自建立之日起,党组织就是工会组织天然的领导,因而工会工作对党建工作起着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就目前而言,特别是在“维权”方面更是如此。所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通过工会组织这个有效的载体促进党建工作,顺理成章,有理有据,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是可以迅速得到职工和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减少环节,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工会组织是党的忠诚得力助手,工作面广,会员人数多,触角几乎延伸企业的所有角落。据资料显示,到2002年末,我省基层工会比1997年新增工会组织30238家,新增会员310万人,会员总数达636万人。5年来,我省紧密结合经济机构和劳动关系变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从组建到逐步规范,从试点到重点突破,从工会单枪匹马到紧密依靠党组织支持,形成了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良好态势。非公有制企业有了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到哪里都有了自己的“娘家”。以我区为例,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已组建区域性工会联合会8个,区域性行业联合工会24个,基层工会68个,分工会和工会小组253个,会员总数达7901人,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凭借工会组织这个“平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塑性强,职工参与面广,与职工群众直接接触的距离短,团结、教育和争取职工群众的可能性大,可以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可以提高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企业中的深层次矛盾,可通过工会运用《劳动法》、《工会法》等,直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底到边。通过工会这个有效的载体来开展党的工作,这是从实际出发的明智之举,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仅不会降低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极大地提高党的组织的生存能力,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因为非公有制企业是典型的经济组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其基本的属性。如果身在其中的党组织不从实际出发,放弃或削弱自身的“维权”职能,就难以得到业主和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甚至会引起他们的消极感,从而使党组织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保持党的先进性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党组织必须从非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按照“小型、业余、多样”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维权”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职工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这应该成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和任务。同时,通过支持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深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等活动,从而体现了党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促进了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和树立党的威信。

  三是我国加入WTO后

  根据与世界劳工组织接轨的需要,依法建立工会和开展工运事业运动,通过工会组织和工运运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和温暖,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容易得到外资企业的认可和接受。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组建工会,及时进入新组建的外资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能够有效避免与WTO的规定相抵触等。因此,今后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应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同步指导、同步管理,由此掌握工作上的主动;没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工作应先行一步。针对我省以非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实际,省总工会已经适时地把工会工作领域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坚持整体推进、不留空白,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前年在宁波市召开的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上,“浙江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和成熟。

  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应视党建工作为己任,积极采取措施协助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

  要坚持把工会工作与党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形势任务,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党的上级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

  一是要自觉地接受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一般情况下,党组织负责人与工会负责人应由同一个人来担任,党组织的成员,即为工会组织的领导和骨干力量。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以先行组建工会,着重在工会负责人和骨干力量中培养入党对象,也可以通过外派和招聘等形式,增加企业党员数量,一俟条件成熟,即可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是要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列人工会工作的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覆盖单位,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底数,制订详细的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要本着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步伐。各级工会组织还要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情况档案,对辖区内每家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档立册,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三是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扩大党的影响力。

  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投身于经济建设和发展。同时,各级工会通过积极履行维权职能和深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努力做到有所作为,以此不断提高工会自身的威望和树立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当好党组织的助手和参谋,扩大党的影响,把更多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高知识层次人员以及一线优秀工人团结、吸引到工会组织和党组织的周围。

  四是要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各项工作。

  对没有党员的企业,各工会组织要将其党的工作纳入自身职责范围,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直接负责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特别是对目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1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和没有党员的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各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做好汇报请示工作,争取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由上级党组织选派或明确党建工作的指导员,负责做好党的工作,发展壮大党的力量,为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的发展工作。工会组织还要因地制宜地配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规模较小、党的工作力量薄弱的企业,各工会组织要争取主动,在上级工会和党委的指导下,根据要求配合抓好党建工作。要经常对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党的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同时,要从造就现代企业家的高度,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培养和引导工作,帮助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