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统战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3-10-14 08:28:39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辅助人员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者,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27周岁以下(19961013日以出生)

    7.限汝南县户籍;

8.性别要求:男女各1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通过在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集团)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报名费30/人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应聘者应于202310149:00-202310月15日17:00登陆http://zmdjc.pinge360.com进行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zmdjc.pinge360.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若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籍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真实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及时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2、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169:00-12:00,请考生在此时间段随时查阅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101614:00-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可自行打印报名表。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0179:00-12:00,请考生在此时间段按时打印准考试。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考试结束之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与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公示聘用

对于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汝南县统战部、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及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3790115(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