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汝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01 09:02:38

为适应汝南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发展需要,加强我县基层治理建设,提高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委托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汝南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名(男女不限)。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4、汝南县所辖户籍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6、年龄18-30周岁2003年9月1日前出生--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名及考试人员需出示个人绿色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途径

通过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 9  1 —2021 9 3 (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2、报名地点:汝南县城乡客运站向北300米路西 驻马店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汝南分公司(电话:0396--3227366); 

报名咨询电话:

0396--3338577(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396--3227366(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汝南分公司)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费用30元/人/科;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2)《2021年汝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电子照片插入照片栏内;

(3)红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

6、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制。根据报名人数达到1:3的进行笔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体检

考试结束之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与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其他事项

具体岗位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岗位要求优先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6-8053688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0396-3338577(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汝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