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坪山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正局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辖区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招商引资、产业规划和入区企业管理、服务。
五、参与编制辖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编制法定图则以下层次的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含综合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各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财政、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务、文化、卫生、体育、人事、机构编制、劳动、民政、安全生产、公安、民族宗教、司法行政、监察、人民武装、计划生育等。
九、负责辖区内的党群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