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2018-12-22 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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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要求及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十四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预防职务犯罪科、法警大队、监察科、后勤服务中心。

  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和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汝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汝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